我校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期次:第681期       查看:127


本报讯(记者郭雨辰)8 月 31 日,我校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与校长李元元举行座谈并见证签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二级巡视员李小菊,我校副校长梁茜参加活动。

李元元强调,学校将紧扣国家战略和湖北司法需求,充分发挥信息化、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等方面的创新技术优势,积极主动服务法治湖北建设和湖北智慧法院建设,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更多智力支持;进一步推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与学校法治理论的深度融合,共同探索法学人才培养新模式;充分挖掘优势资源,推动形成常态化、多领域、多角度、多方面的院校合作新格局。

游劝荣指出,湖北法院目前正致力于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打造高质量司法产品,急需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助力。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湖北法院与高等院校交流合作上的一次开创性实践,协议的实施将为湖北法院的科学发展和法治湖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他表示,湖北省各级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改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着力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利;完善人才交流等相关机制,竭尽所能帮助学校法学学科建设,提供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携手打造法治人才培养的平台;充分利用法治研究智库、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等合作载体,携手打造法治理论研究的高地。

田昌兵和梁茜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在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融合发展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