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二级单位党组织接受校党委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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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6日至12日,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在化学与化工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和图书馆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波,校党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组长林林、耿建萍、艾一梅、熊志伟、熊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刘继文分别参加相关单位的动员会,对5个单位党委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周建波在讲话中传达了中央、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及校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她指出,要落实巡察工作职能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双一流”建设和单位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被巡察单位党委要坚持党旗领航、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接受“政治体检”、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接受监督,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带头开展巡察整改,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在动员讲话中,第一至第五巡察组组长林林、耿建萍、艾一梅、熊志伟、熊滨对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李涛、厉岩、刘利剑、江洪洋、王敏等分别就巡察组进驻本单位开展巡察工作作表态。他们表示,将坚决贯彻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

据悉,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进驻两周。巡察工作着力发现二级单位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落实中央巡视要求深化整改的情况。进驻时,巡察组将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测试、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各巡察组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信访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干部群众来信来访,畅通问题反映渠道。

(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