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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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学校纪委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党中央、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积极协助校党委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健康发展。

大会要求,学校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做出的各项重要工作部署提供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体共产党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该决议于2018630日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